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2021年10月11日,共30件)
东赵疃村在凤凰路以南白龙路以东约有180亩耕田,涉及46户51口井,经实地查看,未发现井水发黄,有刺激性气味问题,耕田中也未发现有农作物长势不良的情况。但该片耕地临近白龙路西亲和源项目,该项目安装抽水泵抽取地基开挖过程中的存水,可能会引起地下水位下降,加之白龙路东侧设有主排污管道,不排除农户抽水灌浇耕种土地时,抽到部分渗漏到地下的污水。通过做举报人本人工作,其表示理解,对答复相关问题表示满意。
城厢街道将加大对该处地下水水质的监控,察觉缺陷立即处理,保证村民灌溉用水质量。
经调查并与有关部门核实,该地段共33亩地,属沐浴店村土地。该宗地块已被东信公司征用,准备建物流公司。
目前,鱼塘地周边已经建起围挡,近期企业准备施工,施工期间,将对垃圾进行清运,鱼塘用土回填整平。
烟台莱阳市高格庄镇西曲坊村,村北食品加工厂,外排污水,污染地下水,异味严重。
诉求人反映的企业为莱阳盛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基本的产品为冷冻果蔬。经核查该企业从2021年3月到今天都没有生产。
关于企业污染水沟问题。企业长时间未生产,无废水外排。经排查,高格庄镇曲坊村西南处一水塘内及水沟的水质较差,水塘和水沟大量生活垃圾导致水质恶化,高格庄镇政府与羊郡镇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此问题请向高格庄镇政府咨询。
青桦逸景社区位于烟台市高新区海天路。莱山辖区内与该社区邻近的主要涉气企业为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和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轸格庄村,位于青桦逸景社区西侧,直线km;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青桦逸景社区西南侧,直线日,莱山生态环境分局采用VOCs走航和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连续开展夜查行动。走航总计约70公里,排查点位21位次,相关区域均未发现超标情况。针对东轸格庄村异味问题,经查为东轸河道内污水管网有异味扩散的情况。对此莱山生态环境分局已会同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对污水管网进行了进一步的封闭和整改。经走访周边居民,近期无异味出现。8月19日夜间,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对龙门润滑油无组织排放情况做人工检测。8月23日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企业恶臭污染物指标未超出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8月24日夜间,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邀请青桦逸景小区1名举报群众一起,对莱山区清泉实业、龙门润滑油等重点企业进入车间实地查看。举报群众现场表明了自己反映的异味,与企业车间内气味不符。执法人员又同举报人一起,对博斯纳路、火炬大道等区域进行了巡查,未发现异味异常情况。
关于企业污染水沟问题。企业长时间未生产,无废水外排。经排查,高格庄镇曲坊村西南处一水塘内及水沟的水质较差,水塘和水沟大量生活垃圾导致水质恶化,高格庄镇政府与羊郡镇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此问题请向高格庄镇政府咨询。
青桦逸景小区南,马山街道北沙子村附近有几家企业,每天凌晨排放废气,异味污染严重。三年来多次举报未果。
青桦逸景小区东侧为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西侧为东轸格庄、北侧为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东侧、西侧、北侧均无工业公司,南侧为原莱山区解甲庄工业园,该处位于高新区与莱山区交界处,部分企业归高新区管理,部分企业归莱山区管理。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于4月19日夜间、4月 22日日间、7月22日夜间、7月27日日间、8月3日夜间开展VOCs指标走航检测,VOCs走航过程中,未发现浓度异常点位,整体状况良好。4月份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青桦逸景小区南侧高新区管理的涉气公司进行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检测共计63家次,检测结果均未超标。8月14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在3名群众代表监督下,进行走航检测。8月14日、15日连续两天凌晨,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信访群众代表共10人对青桦逸景、祥隆理想城、中海国际周边异味问题进行了全方位走航、监测、排查。排查时高新区内暂未发现异常情况。
走航分析及现场10人共同发现莱山区龙门润滑油异味及无组织夜间排放点位一处,尤其是南侧下风向处异味明显,还发现莱山区东轸格庄村附近高浓度点位一处,瞬间VOCs浓度高达700ug/m3。已向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作进一步汇报,请求市级统筹莱山、高新两区联合排查。下步,将继续加强高新区辖区内企业监管,在前期监测达标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有组织、无组织气体监测;按照市环境执法支队8月24日专题会议精神,配合市级对周边点位进行“组织”分析,进一步溯清来源。
大辛店镇西许家沟村,村西南养猪厂将大量粪便倒入污泥沟水库,对环境造成污染。向当地反映,没有处理。
2021年8月1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联合大辛店镇政府对诉求人反映的位置做了现场勘查。经查,大辛店镇莫家庄村东北一家养猪户将养殖粪污倾倒在污泥沟水库(农田灌溉水库)上游,有部分粪污流入污泥沟水库库区内。
8月13日上午,经现场溯源,异味源为泰和新材东厂区。经查,泰和新材东厂区正在实施厂区搬迁,在设备拆除过程中,五车间管道内用于冷媒的部分乙二醇泄漏并流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初步分析认为,乙二醇与污水中其他物质发生反应后产生异味造成群众投诉。问题发生后,企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关闭污水站门窗,关停污水站进水,防止污染加重;向污水处理系统加入次氯酸钠药剂,加快有机物降解速率,尽快消除异味。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企业厂界以及小区周边的采样检测结果为,厂区周边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其余点位均低于18,未超过厂界臭气浓度限值20;其他采样监测数据亦显示达标。VOCs走航监测车持续对小区及厂区周边的走航监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甲硫醇、乙硫醇、二甲基乙酰胺等(此类物质嗅觉阈值极低,极易引发群众异味投诉),VOCs数值为0.1-0.7mg/m3,未超过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mg/m3)。截至15日凌晨,走航监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VOCs数值保持在0.1mg/m3以下,基本回到正常状态。综上,现场检查未发现泰和新材东厂区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监测结果为,小区及厂区旁边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标准,但确实对周边居民造成异味影响。
二是加大企业环境监管监测频次,一经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会同福莱山街道、有关部门做好居民解释安抚工作,努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四是建议应急管理、经发科创等有关部门加强企业搬迁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完善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类似化学品泄漏事故引发次生环境安全风险事件发生。
1.经调查,西河阳村无加工塑料颗粒相关企业。2.举报地点为西河阳村建筑垃圾堆放点。因西河阳污水管网及自来水改造需要处理大量建筑垃圾,经该村“两委”研究决定把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在此堆放点;现场有部分生活垃圾是个别村民倾倒的。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委托烟台恒正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附近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未见异常。
经调查,2021年7月28日左右,王某(男,山东省青州市人)在受托代为山东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文,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新安街道)运输处置莱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泥时,未按照约定将污泥运送至济南金熠建材有限公司,而将污泥12车运输至莱阳市高格庄镇北高格庄村梁平处,由梁某进行埋地发酵,欲用于苗圃堆肥。2021年8月13日,被举报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烟台市莱阳环境执法大队在接到群众投诉后进行了初步调查,2021年8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第108条规定,将相关举报线索等移送莱阳市水务局;2021年8月27日,由莱阳市水务局移送至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2日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及涉案有关当事人2次赶赴现场就有关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2021年8月26日,莱阳市水务局给莱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关于加强对产生污泥跟踪记录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加强对产生污泥外运等的跟踪、记录,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山东恒诚检测有限公司对相关污泥进行仔细的检测,2021年8月23日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未检测出重金属超标情况。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认为该批次污泥未经过环保处理,虽未检测出重金属超标情况,但不宜用作农作物堆肥使用,建议将该批次污泥进行清理,并按照原有正常渠道运输至相关公司进行环保处理。综合有关情况,莱阳市有关部门经现场研究决定:由市水务局会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继续抓好莱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跟踪、记录等环保问题的管理检查工作;同时,责成莱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尽快协调涉案有关企业和人员到案协助调查处理,并按照有关部门的整改意见抓好问题整改;由高格庄镇抓好问题现场清理的督导工作;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涉案有关企业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案立案,并已启动了相关调查工作,依法调查询问了当事人梁平,并联系有关当事人王帅等接受调查。当事人梁某将于2021年9月4日开始,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有关污泥和被污染的泥土进行清理。王帅将于2021年9月6日到案接受调查处理,并做好涉案污泥的运输处理工作。
二、企业采取的措施。一是该企业于2014年6月建设一期工程脱水污泥的输送、料仓储存系统和除臭设施,脱水污泥从生产、输送、存放至外运处置实现全流程不外露,解决了污泥臭味问题;二是2018年7月建成运行了全过程生物除臭系统,同时对一期工程进水渠、粗格栅、细格栅等设施进行加盖封闭,并配套离子除臭设备;三是2020年3月开工建设套子湾污水处理厂除臭改造工程,对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曝气沉砂池、初沉池、前后浓缩池等进行加盖封闭,并配套建设离子除臭+生物滤池法双重除臭工艺的除臭系统。目前,除臭加盖工程已完成验收,正在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今年以来采取现场检查和走航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共开展对套子湾污水处理厂22次现场执法、8次走航监测。进入8月以来,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加大执法频次和监督管理力度,多次采取现场执法和走航监测的形式进行全方位检查。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臭气处理设施不正常的情况,通过查看走航监测图,未发现异常点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今年以来采取现场检查和走航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共开展对套子湾污水处理厂22次现场执法、8次走航监测。进入8月以来,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加大执法频次和监督管理力度,多次采取现场执法和走航监测的形式进行全方位检查。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臭气处理设施不正常的情况,通过查看走航监测图,未发现异常点位。
经调查,该养殖场于2020年3月开始建设,2020年9月开始投入养殖,设计养殖规模年出栏育肥猪4800头,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配建了达到“三防”标准的化粪池,粪污用于农田灌溉施肥。2020年10月项目未经审批擅自进行扩建,设计年出栏育肥猪4500头,年存栏母猪10000头,生态环境部门已对企业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15.8万元。
现场检查,扩建项目已基本建成,未投入运行,养殖场环评文件已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未发现养殖场粪污外排,养殖粪污采用黑膜厌氧、生物菌发酵,该养殖场投资500万元建设的10000立方移位发酵床有机肥加工车间已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粪污经处理加工后作为有机肥底料外卖给有机肥加工公司。现场有时有异味。
经查,该石子厂为蓬莱市南王钜龙石材加工厂。该石子厂石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5年6月22日经蓬莱市环保局审批。基本的产品为石子,主要生产的基本工艺为原料→破碎→产品。现场检查时该石子厂石子破碎设备拆除,已停产,该石子厂原存有的石子堆料已全部覆盖,未发现扬尘现象。该区域是由蓬莱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承包商对其进行的矿山恢复治理项目。
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将加大检查频次,对蓬莱市南王钜龙石材加工厂区域的矿山恢复治理项目物料覆盖、洒水情况和降噪措施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不产生扬尘、噪音污染。
经调查,两起投诉案件反映的采石点为同一地方,该采石点位于朱吴镇清泉庄村南、黑崮村西的万丈山。现场共发现万丈山风电道路边山体被采挖8处,采挖总量约为8202立方米,现场停放挖掘机4台(其中一台牌照为工程机械鲁F08998,一台为环2-FFL00546,一台为环2-FFL02113),无施工人员。
经调查,两起投诉案件反映的采石点为同一地方,该采石点位于朱吴镇清泉庄村南、黑崮村西的万丈山。现场共发现万丈山风电道路边山体被采挖8处,采挖总量约为8202立方米,现场停放挖掘机4台(其中一台牌照为工程机械鲁F08998,一台为环2-FFL00546,一台为环2-FFL02113),无施工人员。
王太后村北原为老磷肥厂,后期倒闭在此建设了三家企业,分别为顺通材料加工厂、硕华陶瓷材料加工厂和银伟陶瓷材料加工厂,其中顺通材料加工厂2018年倒闭。硕华陶瓷材料加工厂和银伟陶瓷材料加工厂是陶瓷材料原料加工厂,均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硕华陶瓷主要生产钾长石颗粒、钠长石颗粒、石英石颗粒和玄武石颗粒,主要是用水洗选,不存在硫酸问题。银伟陶瓷主要生产钾长石颗粒、钠长石颗粒、石英石颗粒,生产工艺为盐酸除杂后清洗,不使用硫酸;清洗池使用防渗土工布铺底,厂区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废水中和处理后循环使用,厂区周边无排污口,多次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向周边排放的情况。处理池用塑料纸进行了密闭,现场有轻微盐酸气味,未发现气味刺鼻问题。银伟陶瓷材对厂东北距厂区1000米的河流现场勘查,河水澄清,未发现向河流排放污水的排污口或排放管。
投诉人反映的是莱阳顺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高格庄镇孙家鲍村,2002年5月经莱阳市环保局审批并建设,并已通过验收。该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无废水外排。2017年该企业按照莱阳市化工企业搬迁至化工园区的要求,由于经营和市场等方面的原因效益不理想,企业决定将企业彻底关停。现场检查该企业设备已拆除,无废水外排。
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为夏邱镇沟刘家村西约100米的排水沟。该处排水沟内及周边堆存大量石材加工垃圾,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6米,高约3米。经调查,该处排水沟堆存的石材加工垃圾大多数来源于周边石材加工公司多年生产产生,夏邱镇人民政府及沟刘家村村民委员会自2020年起已严令禁止周边石材加工公司向此处排水沟倾倒石材加工垃圾。为在2021年的雨季减轻防汛工作所承受的压力, 6月份夏邱镇人民政府委托清运公司对该处排水沟内的石材加工垃圾进行清运。
8月2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废渣堆放场已使用抑尘网进行覆盖,无人员、车辆及设备等进行清运作业,现场未见扬尘现象。
烟台荣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噪音大多数来自为车间内成型设备在真空状态下开模时产生的声音。该公司已对离居民区较近的西侧大门做了隔音处理,大门加装隔音棉,将隔绝声音的效果较差的铁皮墙壁改装成隔绝声音的效果较好的实体墙。2021年7月22日,我局对该公司的监督性检测结果为,其噪音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烟台蓬莱区东恒建材有限公司噪音大多数来自为混凝土振动棒。我局责令该公司对车间大门加棉,并在正常生产时关闭大门,同时,在夜间18:00以后及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不得作业,减少作业时间。该公司已委托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季度性委托检测,检测结果为,其噪音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蓬莱兴城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噪音大多数来自为大锯、直线锯、截锯、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的噪声。我局要求该公司切割作业必须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在夜间不得生产,最大限度降低噪音。该公司已委托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季度性委托检测,检测结果为,其噪音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经调查,吉祥佳园小区南侧200米无铸造企业。该小区南侧约800米毛家村工业园内的莱州市鲁辉机械有限公司、莱州金万原机械有限公司和西侧偏南约300米南房家村工业园的莱州市凯瑞金属制品厂。莱州市鲁辉机械有限公司阀门配件生产项目于2018年9月5日经莱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莱州金万原机械有限公司车床附件建设项目于2017年9月20日经莱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莱州市凯瑞金属制品厂铸件加工建设项目于2018年6月13日经莱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以上企业均已完成2021年度自主检测。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执法人员于8月26日0点至1点进入该小区A区及C区内南侧居民楼的高层楼道做出详细的调查,调查期间内未发现明显异味。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开发区峨眉山路1号,基本的产品为氨纶丝与间位芳纶纤维,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二甲基乙酰胺,经等离子光氧+喷淋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环评、审批以及验收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经臭气浓度走航监测,企业厂界臭气浓度均值在6-8间(标准值为20),符合厂界臭气浓度标准。
2021年4月25日,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曾接到群众类似举报,并组织执法人员对水道镇上朱车村村东河道盗采河沙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经查实,为姜正利在朱车河上朱车村段违法采砂,且数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7月7日,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案移交至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目前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已经立案,正组织对该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黄务街道办事处东林村马山路2号,烟台鲁东钢结构院内北一车间,鑫佑工贸有限公司,外排刺激性异味气体,污染周边环境。
针对交办信访问题,2021年8月3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会同黄务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实,详细情况如下:烟台鑫佑工贸有限公司,位于芝罘区海特路1号,主要是做胶辊加工、钢管加工业务,现场设备有电焊机一台、钢辊加工机两台、挤出机一台、烘箱一台,生产的基本工艺:原料-设计-切割-打磨-钢辊机加工-烘干,其中烘箱烘干时会产生异味影响,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现场未闻到异味。
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厂为陈良养猪厂,位于大秦家街道堡子村东北方向,主要是做生猪养殖,存栏量约350头,属非规模化养殖场。之前该猪场储粪池未做到雨污分离,下雨天储粪池满后污水会溢出顺沟渠流入河道。目前,其已新建了储粪池,实现了雨污分流。现场对储粪池及周边沟渠、河道进行查看,未发现污水外溢情况。
留格庄镇已组织人力、机械对外溢的粪污进行集中清理,并对堆放场破损处进行了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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