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推举产生的全国委员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领导机构。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办一次,由全国委员会招集。特别情况下,能提早或延期举办。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推举方法由常务委员会抉择,其代表经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推举产生。代表大会代表实施任期制。
全国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抉择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使命;审议和同意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拟定和修正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规章;推举产生全国委员会;抉择其他严重事项。
全国委员会行使的职权:履行全国代表大会的抉择;推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审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抉择颁发荣誉职务;抉择其他严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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